第一条、为制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的欺诈消费者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和《龙腾企业家加盟合作协议》,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龙腾贵宾在“龙腾企业家”实际消费中如果发现有欺诈消费者行为,均可通过下渠道投诉:龙腾免费客服电话10157522、网上投诉:www.ltqyj.com、消协投诉:12315。
第三条、关于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约定:欺诈行为是指商家不执行签署的龙腾消费折扣及服务标准从而损害龙腾贵宾的行为,龙腾客服中心只受理上述内容的投诉,涉及商家的其他投诉一般不受理。
第四条、龙腾贵宾投诉必须在投诉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不给予受理。
第五条、龙腾贵宾的投诉将在24小时内受理,并以电话、短信、网络留言等方式通知投诉人;三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属实后将给予赔偿。
第六条、龙腾贵宾在商家实际消费过程中折扣比承诺折扣高时,经确认后,将获得免除本月龙腾贵宾卡功能使用费的赔偿。龙腾贵宾投诉商家的服务、商品质量等问题时,处理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龙腾客服中心对于所受理的消费者申诉,认为在处理上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一级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八条、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龙腾客服中心以电话、短信、网络留言等方式通知投申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进行登记。
第九条、本办法自 200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